“官员家庭有21套房产”不能仅靠舆论监督
近日微博有友晒出56岁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*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“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”,经南都记者从权威渠道查证,这份“查询证明”属实。房产面积总共是6929.63平方米,除去厂房,估计房产价值3800万。针对此事,广州市纪委有关部门正在核查。(据《南方都市报》10月10日)
21套?!没错,就是21套——房子!一个家庭拥有21套房产,就这样被布衣如你我者围观了。围观之余,我们当然还要来一次“西西弗式”的哀鸣:富者“房”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,这世道不公平。
21套房产本没有原罪,之所以遭到围观,盖因其产权归于一官员家庭——丈夫蔡彬是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*委;妻子时丽珍已经退休,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、秘书长。房子与权力纠缠在一起,极具“眼球效应”,公众难免“想入非非”。虽然说,21套房产并不一定闪烁着权力寻租的魅影,但“21”这个数字实在太拉风、太有气场了,很难逃过自媒体时代无处不在的“人肉摄像头”。况且,恶猜公权,善待私权,宁枉公权,不枉公民,这本就是现代民主*治的起码常识。只要对公权的质疑没有越过法律的边界,没有侵犯到官员私权,舆论监督就无可非议。
但官员财产光靠舆论监督就一定有用吗?当然不是。一者,舆论监督本就有“尝鲜即止”的先天不足,关注点随时转换,致使很多原本沸反盈天的舆论监督到头来无疾而终;二者,舆论会遭到公权打压,无法发挥正常的监督功能。
故而,消除官员财产的疑云,光靠舆论监督远远不够。唯有大力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切实落地,形成制度化的监督常态,并辅之以其他监督形式,才能不冤枉一个清官,也不放过任何权力之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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